8月10日,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qū)人民法院對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童案相關民事訴訟案宣判。
沙河口區(qū)法院針對此案民事訴訟部分的判決書顯示: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小淇母親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核);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合計1286024元。
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殺害同小區(qū)居民10歲女孩小淇,拋尸灌木叢。因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yǎng)。2020年1月3日,小淇家人到沙河口區(qū)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訴訟。5月9日上午,小淇被殺案民事訴訟部分在沙河口區(qū)法院開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此案不公開審理。
“從去年十月到現在快十個月了,他們家一句道歉都沒有說過。“受害者小淇母親賀美玲說,在此前5月9日的開庭中,被告父母和律師就沒有出庭,自從小淇被殺害后,自己從未見過蔡某某的父母。
原告代理律師田參軍透露,民事判決宣判后,其與原告進行溝通,下一步的計劃是提起針對蔡某某父母的刑事訴訟。
來源:(綜合法制網、中國新聞周刊)
編輯:攀西商界網新聞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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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qū)人民法院對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童案相關民事訴訟案宣判。
沙河口區(qū)法院針對此案民事訴訟部分的判決書顯示: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小淇母親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核);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合計1286024元。
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殺害同小區(qū)居民10歲女孩小淇,拋尸灌木叢。因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yǎng)。2020年1月3日,小淇家人到沙河口區(qū)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訴訟。5月9日上午,小淇被殺案民事訴訟部分在沙河口區(qū)法院開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此案不公開審理。
“從去年十月到現在快十個月了,他們家一句道歉都沒有說過。“受害者小淇母親賀美玲說,在此前5月9日的開庭中,被告父母和律師就沒有出庭,自從小淇被殺害后,自己從未見過蔡某某的父母。
原告代理律師田參軍透露,民事判決宣判后,其與原告進行溝通,下一步的計劃是提起針對蔡某某父母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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